各系(院):
为适应正定校区实训基地建设规模与发展水平,推进实训(实验)室标准化、信息化及导视文化建设,确保各教学单位在填报相关数据时的准确性、一致性和唯一性,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文件精神及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实训(实验)室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校字[2022]5号)要求,需进一步加强实训(实验)室建制及名称管理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实训(实验)室建制
各系(院)填报实训(实验)室建制信息表(附件1),务必真实全面,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唯一性。相关信息将录入信息管理数据库,作为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、实训(实验)室利用率统计、设备利用率统计、使用效益评价、预留空间管理及设备配置和实训耗材等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实训(实验)室须根据校字[2022]5号、校字[2022]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申请、论证和备案,未在建制数据库中的实训(实验)室,将不再参加学院实训(实验)室建设资源分配。
2、实训(实验)室名称
现有实训(实验)室的命名,各系(院)需参照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实训(实验)室命名指南(试行)》(附件2)文件执行。
新增、变更或注销实训(实验)室时,须经过论证后,填写《实训(实验)室名称新增申请表》等(附件 3、4、5),并在实训技术及装备管理中心备案。
3、其它要求
各系(院)要明确所属各房间功能定位,规范命名,确保中英文名称的正确性和专业性。《实训(实验)室建制信息表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于6月10日前交至正定校区办公楼1012房间,电子版发送至王江昀老师OA。
附件1:实训(实验)室建制信息表
附件 2:实训(实验)室命名指南(试行)
附件 3:实训(实验)室名称新增申请表
附件 4:实训(实验)室名称变更申请表
附件 5:实训(实验)室名称注销申请表
实训技术及装备管理中心
2023年6月5日